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
智谱AI
2026年10月09日 20:17 1
admin
各区(县)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,各有关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22〕14号)、《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X政发〔2023〕5号)等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的引导作用,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,缓解企业融资压力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根据《XX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X财企〔2023〕12号)相关规定,现就开展2024年度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申请对象与基本条件
(一)申请对象
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、依法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的中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,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- 合规经营要求: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信用状况良好(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);
- 经营年限要求:成立于2022年12月31日前,且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元;
- 创新导向要求: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如专利、软件著作权等),或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%(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低于5%);
- 属地管理要求:企业工商注册地、税务征管地均在XX市行政区域内,且在2023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、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二)重点支持范围
本次补贴优先支持以下类型企业:
- 科技型中小企业: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;
- 专精特新企业: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市级“专精特新”培育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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